其他
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有调整,5月1日起实施
3月24日,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《关于调整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。根据《通知》,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,调整为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.1倍。该《通知》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,以申请时间为准。
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,此次调整主要是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、银监会下发的《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作出的。
目前,我市职工个人及家庭第一次、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均为3.25%。
根据此次《通知》规定,调整后第二次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则为3.575%(3.25%*1.1)。另外,据我市现行规定,职工个人及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、集资房、危改(棚改)房、房改房,首付比例不低于30%;二手房、自建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%。不受理第三次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。
据悉,2020年,我市全年发放个人贷款35.37亿元,同比增长49.33%;回收个人贷款本金15.81亿元,同比增长10.43%。至2020年12月底,全市已累计发放个人贷款119121户、共255.49亿元。全年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额为145.09万元,逾期率0.1‰,远低于自治区0.4‰的考核指标。
中俄外长在桂林正式会谈,发表重磅声明
广西拟奖励一批干部,有你认识的吗?
俄罗斯外长访华,地点为什么选择在桂林?
现场视频!王毅在桂林与俄罗斯外长会面
@桂林人 新冠疫苗全民免费预约接种开放!(附详细流程)
了解权威最新信息,请关注桂林日报社官方公众号
识别上方二维码
加“桂林晚报”为好友
参与有奖报料
来源丨记者周文俊
值班编辑丨李富宁
值班校对丨莫林骐
值班主任丨田远进
桂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
让更多人看到,请点赞+点亮在看